深圳会计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深圳会计网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会计知识
代理记账
办税指南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您现在的位置是:深圳会计网-> 政策法规>>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货款结算004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 机密 ■一般 
  合计页数:8页 正文页数:6页 
  附件个数: 1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 录 
  页次 
  1、目的 
  1 
  2、范围 
  1 
  3、名词解释 
  1 
  4、职责 
  1 
  5、作业内容 
  1 
  6、注意事项 
  5 
  7、附件 
  6 
   
总裁审批 
   
管理研究室审核 
   
撰写人 
   
  1. 目的:为加强分部货款结算工作中收取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国美电器各分部财务部、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各分部。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各分部结算组负责审核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收取及结算工作。 
  5.作业内容: 
  5.1增值税发票的审核要求 
  5.1.1发票信息要求 
  各分部结算组要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详细的提供给供应商,并且在结算 组的醒目位置用标牌标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列明增值税发票填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如果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与分部结算组提供的税务登记信息不符,财务将对 此类发票拒收。已收到的发票检查其正确性,若有不符处及时将有错误信息的发票返还给供应商,如不按此执行,后果由收票人自负。 
  5.1.2发票的开具要求 
  5.1.2.1所收发票必须写明开票日期和国美电器分部详细、准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5.1.2.2所收发票必须写明下列内容: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
 关于增值税滞留票问题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票的存根联和抵扣联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税收管理
增值税发票90天对方未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有新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变化
 
热门信息
审计费用标准的暂行规定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办法
2009实施新的个人所得
哪些属于违反增值税发票管
会计事务所审计费用收费标
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增值税发票90天对方未认
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管理办法
推荐信息
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企业经营登记管理规定
深圳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方法
深圳企业费用支出管理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有关
会计法规定的基本计账方法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相关标签
深圳办税 深圳注册会计师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会计代理 深圳代理记账
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深圳市财务代理公司
深圳税务登记 深圳会计
深圳注册税务师 深圳会计公司
深圳市财务会计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网站律师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Copyright www.jlwanda.cn 深圳会计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7064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