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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货款结算004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 机密 ■一般
合计页数:8页 正文页数:6页
附件个数: 1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 录
页次
1、目的
1
2、范围
1
3、名词解释
1
4、职责
1
5、作业内容
1
6、注意事项
5
7、附件
6
总裁审批
管理研究室审核
撰写人
1. 目的:为加强分部货款结算工作中收取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国美电器各分部财务部、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各分部。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各分部结算组负责审核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收取及结算工作。
5.作业内容:
5.1增值税发票的审核要求
5.1.1发票信息要求
各分部结算组要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详细的提供给供应商,并且在结算 组的醒目位置用标牌标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列明增值税发票填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如果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与分部结算组提供的税务登记信息不符,财务将对 此类发票拒收。已收到的发票检查其正确性,若有不符处及时将有错误信息的发票返还给供应商,如不按此执行,后果由收票人自负。
5.1.2发票的开具要求
5.1.2.1所收发票必须写明开票日期和国美电器分部详细、准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5.1.2.2所收发票必须写明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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